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2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828号广州保利洲际酒店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8日

  至2018年9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2已经公司2018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2018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同日、2018年7月28日、2018年8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4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三)登记时间

  2018年9月20日和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尹超 黄承琰

  电话:020-89898833

  传真:020-89898666-8831

  邮箱:stock@polycn.com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附件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2: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3: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报备文件

  1、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3、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独立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2名,则该股东对于独立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2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3:股东登记表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8年9月 日

  备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9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2018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oly Development Holding Group Co.,Ltd.)。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至二项议案与《关于公司与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其中,《关于公司与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第9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28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合富辉煌(中国)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4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2)。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0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审议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2018年9月12日,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名称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Poly Development Holding Group Co.,Ltd.)。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

  公司名称变更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理由

  公司在2002年的“三个为主,两个结合”发展战略中,已明确提出“以房地产业为主,适度拓展相关行业”,积极布局相关多元产业发展。在十三五规划初期,公司进一步提出“一主两翼”发展战略,并将升级为“以不动产投资开发为主、以综合服务与不动产金融为翼”,加快相关产业的市场化发展。

  目前,公司房地产销售收入占比90.6%,两翼业务收入占比9.4%,两翼产业已初具规模。保利物业签约面积约2亿平方米,于2017年完成新三板挂牌;保利投资顾问完成与行业龙头合富辉煌战略重组,未来将充分融合双方一二手房代理业务优势;房地产金融累计基金管理规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此外,公司在建筑装饰、设计等领域也实现了较快发展。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多元化发展,提升两翼业务的收入和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平稳发展。

  为体现公司多元化发展方向,进一步加快两翼业务市场化发展,公司拟将名称由“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风险提示

  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实际控制人等均不发生变化。公司仍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并结合各细分行业特点,优化人员与机制配置,进一步发挥两翼业务在各自细分行业的优势,为公司收入、利润的持续增长提供更有力的支撑。目前公司两翼业务收入占比9.4%,比重仍较小,后续发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名称变更事宜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项,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71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名称变更需要,经公司2018年第12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第五条,具体如下:

  原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OLY REAL ESTATE GROUP CO.,LTD.

  修订后的第五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Poly Development Holding Group Co.,Ltd.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的将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8-068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Poly Real Estate Finance Ltd

  发行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利(香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利置业”)通过其境外全资子公司Poly Real Estate Finance Ltd在境外发行5亿美元的五年期固息债券。债券票面利率4.75%,债券收益率为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T加上220个基点,每100美元债券发行价格98.823美元。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9月17日,到期日为2023年9月17日,每半年付息一次。债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恒利置业为债券本息提供了不可撤销的全额担保。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境外债务。

  标准普尔公司、穆迪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和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分别给予公司“BBB”、“Baa2”、“BBB+”主体信用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并分别给予债券“BBB-”、“Baa3”、“BBB+”的评级。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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