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事宜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矿集团”)转来的《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皖16破申6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破产清算概述

  亳州煤业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淮矿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等规定,亳州煤业下属的刘店煤矿因去产能矿井已关停,导致亳州煤业资不抵债,不能全部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控股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亳州煤业的主要债权人,向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亳州煤业进行破产清算。近日,法院受理了亳州煤业破产清算申请。

  二、法院裁定的主要内容

  《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皖16破申6号)裁定内容:“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亳州煤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77,221.21万元,且明显缺乏偿债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亳州煤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淮北矿业集团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600688140772G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肖大伦

  5、注册资本:3,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4月16日

  7、经营范围:煤炭开采(刘店矿)、销售,设备维修,煤矿矿用产品生产、销售(包括矿用支护材料,如无纵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金属杆体、矿用锚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8月31日,亳州煤业总资产145,110,059.56元,负债总额3,076,381,999.46元,所有者权益-2,931,271,939.90元。2018年1-8月份,亳州煤业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7,115,984.14元(数据未经审计)。

  9、亳州煤业的股权结构:

  淮矿股份持有亳州煤业80%股权;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持有亳州煤业20%股权。

  10、亳州煤业下属的生产矿井仅有刘店煤矿,无其他实质性经营业务。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依据《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76号)、《省属“三煤一钢”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皖国资评价[2016]81号)、《关于做好2017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17〕691号)及《2017年煤炭去产能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规定,亳州煤业下属的刘店煤矿被列入去产能矿井,并已于2016年底关停。

  淮矿股份对亳州煤业应收债权及长期股权投资,已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破产清算是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资产处置损失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资[2018]1号)文的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相应处理。在未来清算的过程中,公司将依据具体处置结果确认损益。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备查文件

  1、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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