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3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3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资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传媒”或“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通知,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的出资人(股东)已发生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出资人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789,231,68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7.13%。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原出资人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2018年1月17日印发的《河南省省属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豫宣通【2018】2号)第二章第五条规定,由河南省财政厅代表河南省政府履行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出资人职责。截至本公告日前,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出资人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河南省财政厅,并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中原传媒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

  ■

  三、对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出资人发生变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权结构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4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10日,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为满足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6年10月25日,公司六届二十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议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0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4号)。

  2016年12月19日,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对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4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担保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4)担保范围: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在保证最高本金限额项下的所有债权余额,包括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统称“被担保债权”)。

  (5)保证额度有效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12月18日。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此项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无反担保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37,500万元(包含本次担保金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2日

本版导读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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