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自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并于2018年6月6日、2018年6月13日、2018年6月20日、2018年7月4日、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2018年6月27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2018年7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年7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8日、2018年8月15日、2018年8月22日、2018年8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复牌并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披露的《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2)。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积极协调交易对手方及各中介机构加快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进度。目前,交易对手方对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尤其是交易核心条款正在努力磋商中,各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尽调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中,并就交易方案及可能涉及的问题进行反复沟通和审慎论证。

  由于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未最终确定,相关交易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且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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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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