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2018年9月1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王春生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王春生先生已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春生先生。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

  4、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增持时间: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11日期间

  6、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

  本次增持前,王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522%,王春生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吕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04,050,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510%。王春生、吕莉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0,550,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032%。

  本次增持后,王春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658%,王春生、吕莉两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0,650,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5167%。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王春生先生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王春生先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王春生先生承诺,增持股份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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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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