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部分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自2018年3月26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后的意向文件,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2018年5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5日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 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2018年6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一次进展公告。

  自停牌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2018年3月25日,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2018年6月4日,公司与中科鼎实51名股东签署了《股份收购协议》,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中科鼎实21%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7日发布的《关于现金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公司以现金收购中科鼎实21%股权后,将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中科鼎实控股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标的已确定,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已初步达成一致,但仍需一定的时间就方案的具体细节与交易对方及相关各方进行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公司承诺将加快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工作,于2018年9月2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交易信息。

  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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