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陆勇先生的通知,陆勇先生于2018年9月1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目的
公司董事陆勇先生的本次增持,是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所做出的决定。
二、本次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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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资金来源:增持资金由增持人自筹取得。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3、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