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进展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股东肇庆市汇海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汇海技术”)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汇海技术的股东罗一帜、陈宇峰、谭惠忠为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此汇海技术减持本公司股份将涉及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其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66),公司股东汇海技术因自身经营需要,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2%。

  2018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汇海技术的《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2018年9月11日,汇海技术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数量累计为101.80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减持计划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汇海技术的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提交披露日,汇海技术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以及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3、公司将持续关注汇海技术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汇海技术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汇海技术《公司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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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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