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26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及书面回复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将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时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并披露。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取得审核通过以及最终通过审核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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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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