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67号,以下简称 “预案问询函”)。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告信息(公告编号:临2018-101号)。

  公司接到预案问询函后,积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和各中介机构回复预案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问题。因预案问询函涉及的内容较多,工作量较大,且部分问题需要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中介机构还需履行内部审核流程等,相关资料提供与中介机构核查意见无法在2018年9月14前完成。因此,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预案问询函,公司预计将在2018年9月21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预案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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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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