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除股份质押以及完成协议转让过户的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及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于 2018年6月25日与宁波泰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泰虹”)签署了《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安治富与宁波泰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富临集团及安治富先生在收到宁波泰虹支付的第一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0,000元、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450,000,000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解除标的股份的质押,并在解除质押的同时向宁波泰虹质押标的股份以及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进展暨办理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

  2018年8月23日,富临集团、安治富先生与宁波泰虹、永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锋集团”)签署了《宁波泰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富临集团拟将持有公司的45,590,088股股份转让于宁波泰虹,占公司股份的14.5428%;富临集团及安治富先生合计将持有公司的48,143,133股股份转让于永锋集团,占公司股份的15.3572%,其中:富临集团拟将持有公司的19,274,333股股份转让于向永锋集团,安治富先生将持有公司的28,868,800股股份转让于永锋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2018-083)。

  二、股份解除质押及过户完成情况

  (一)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2018年9月12日,公司收到宁波泰虹的告知函,根据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宁波泰虹已解除对富临集团及安治富先生标的股份的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

  截至本公告日,富临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080,6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17%;富临集团已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56,049,7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88%,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3.29%;安治富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二)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2018年9月13日,公司收到永锋集团以及宁波泰虹的告知函,永锋集团及宁波泰虹于2018年9月12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富临集团将持有公司的45,590,088股股份转让给宁波泰虹,占公司股份的14.5428%;富临集团及安治富先生合计将持有公司的48,143,133股股份转让给永锋集团,占公司股份的15.3572%,其中:富临集团将持有公司的19,274,333股股份转让给向永锋集团,安治富先生将持有公司的28,868,800股股份转让给永锋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泰虹直接持有公司45,590,088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4.5428%;永锋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8,143,133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的15.3572%;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永锋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刘锋先生。

  三、备查文件

  1、中登公司出具的《解除股份质押登记通知》;

  2、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宁波泰虹出具的《关于解除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安治富先生证券质押登记的告知函》;

  4、永锋集团、宁波泰虹出具的《关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安治富先生证券过户登记确认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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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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