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29日)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9月12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29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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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 2018 年 9 月 12 日)前 10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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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