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实施阶段进展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子公司沈阳凯毅电气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高才科技有限公司拟向江苏安靠光热发电系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靠光热”)出售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力电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锦容”)100%股权,交易各方2017年9月17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13,500.00万元。

  2017年9月17日东北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18年5月25日东北电气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系列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9月30日修订)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五条“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的约定,交易各方均已履行审议程序,完成了协议生效所需要满足的全部先决条件。

  公司与交易各方正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股权转让款交付工作,近日交易各方已经先后完成交易账户的开立工作,预计十月份完成股权转让款后,办理股权交割工作。目前公司与交易各方正在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第七条“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约定,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股权过户完成(新锦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过渡期,过渡期间的损益均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公司将在办理股权交割后,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容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和《关于新东北电气(锦州)电容器有限公司资产重组过渡期损益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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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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