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66)。经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5:00至2018年9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92.79万股(持股比例13.0149%)、通过神来科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万股(持股比例8.1711%),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2.79万股(持股比例13.0966%);同时,周新华先生直接持有神来科技股份1000万股(持股比例62.5%)。周新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且为公司股东神来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基于关联关系,就本次股东大会需审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及情况介绍请参考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披露的《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2)、《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信贷业务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等公告及披露文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承诺就该议案事项审议时回避表决,同时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其他股东的授权委托代为表决。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

  8、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9号厂房1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新华先生及其配偶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凯展览展示工程有限公司申请银行信贷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如下表: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编码”一览表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权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并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由出席人携带正楷填写的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一)参加会议;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8 年 9月 18日上午 9:30一11:30,下午 13:30一16:00。

  (三)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29号厂房101证券部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者复印件即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安祺、张小凡

  邮政编码: 410205

  电话号码: 0731-8513 7600

  传真号码: 0731-8891 5658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65592”,投票简称为“华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15:00至2018年9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湖南华凯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受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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