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8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8年9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189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89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项目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华”)接受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9个月。作为担保方,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禾嘉信”)以自有资产为该项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上述框架范围内与相关金融机构就上述融资事项签订相关正式协议。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公司2018-87号公告),对符合条件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预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在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泰禾嘉华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28亿元,目前已使用额度18亿元(含本次的担保额度8亿元),剩余担保额度为10亿元。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北京泰禾、北京泰禾嘉信已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大兴区新源大街30号院1号楼2层(02)2002

  法定代表人:葛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3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经核查,被担保方北京泰禾嘉华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被担保人:北京泰禾嘉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不超过8亿元

  担保期限:不超过9个月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被担保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2、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下属公司所开发项目前景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利益,且担保风险可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被担保方未对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9,058,21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562.36%。其中,对参股公司实际担保453,507万元,其余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决议;

  3、北京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泰禾嘉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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