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低碳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8-09-14 来源: 作者:

  (上接B13版)

  公司网站: www.66zichan.com

  (105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人代表: 王翔

  联系人员: 蓝杰

  客服电话: 400-820-5369

  公司网站: www.jiyufund.com.cn

  (106 )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人代表: 陈继武

  联系人员: 李晓明

  客服电话: 4000-178-000

  公司网站: www.lingxianfund.com

  (107 )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法人代表: 鲍东华

  联系人员: 宁博宇

  客服电话: 4008-219-031

  公司网站: www.lufunds.com

  (108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B1201-1203

  法人代表: 肖雯

  联系人员: 黄敏娥

  客服电话: 020-89629066

  公司网站: www.yingmi.cn

  (109 )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人代表: 彭运年

  联系人员: 陈珍珍

  客服电话: 400-8909-998

  公司网站: www.jnlc.com

  (110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4层401-15

  办公地址: 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17层

  法人代表: 江卉

  联系人员: 徐伯宇

  客服电话: 95118

  公司网站: http://fund.jd.com/

  (111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8楼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办公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科兴科学园B3单元7楼18号东方科技大厦18F

  法人代表: 赖任军

  联系人员: 张烨

  客服电话: 400-9500-888

  公司网站: www.jfzinv.com

  (112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SOHO T2 B座2507

  法人代表: 钟斐斐

  联系人员: 戚晓强

  客服电话: 4000-618-518

  公司网站: danjuanapp.com

  (113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人代表: 李一梅

  联系人员: 仲秋月

  客服电话: 400-817-5666

  公司网站: www.amcfortune.com

  (三) 其他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第四部分 基金名称

  富国低碳环保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类型

  混合型

  第六部分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从事或受益于低碳环保主题的上市公司,通过精选个股和风险控制,力求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第七部分 基金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于股票类资产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60%一95%,其中投资于低碳环保主题类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类资产的80%;投资于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现金、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的比例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权证资产的投资比例占基金资产净值的0%-3%,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会做相应调整。

  第八部分 基金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大类资产配置,根据对宏观经济、市场面、政策面等因素进行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分析研究,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宏观经济指标,包括GDP 增长率、工业增加值、PPI、CPI、市场利率变化、进出口贸易数据等,以判断当前所处的经济周期阶段;

  (2)市场方面指标,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市场整体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和行业政策扶持等。

  通过对以上各种因素的分析,结合全球宏观经济形势,研判国内经济的发展趋势,并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确定或调整投资组合中大类资产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低碳环保主题类股票的界定:

  根据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的研究、券商研究机构的研究等,本基金管理人认为,低碳环保包含了从资源、能源的获取和产生,经中间的输送和配送,到净化处理及循环利用的整个过程。一般来说,低碳主要是从工业活动前端改善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和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从源头减少能源的消耗;环保主要是后端处置,对工业活动日常生活产生的污染物进行处置后,然后排放到自然环境中。低碳环保,兼顾了前端与后端的处置,使经济发展与环境的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最终进入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阶段。

  本基金认可的低碳环保主题类股票包括两种类型的股票:

  1)直接从事低碳环保主题相关行业的股票

  ①低碳主题相关股票:

  A.清洁能源: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的研发、生产与运营,如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水电及核电等;也包括清洁能源的传输、服务等配套产业,如特高压输电、智能电网等相关上市公司;

  B.节能减排:主要包括与节能技术和装备、节能产品及节能服务产业的相关上市公司,如工业节能、建筑节能、汽车节能;也包括化石能源减排,如清洁燃煤、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碳捕获与封存等相关上市公司;

  C.碳交易与陆地碳汇:主要包括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和农林产业减排增汇等相关的上市公司;

  ②环保行业:包括环保技术和设备、环保服务和资源利用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

  2)受益于低碳环保主题的股票,包括:

  ①传统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通过有效节能减排措施或污染治理措施,实现能耗降低、污染改善,从而实现产业升级,相对同类公司受益的上市公司;

  ②与低碳环保主题相关的服务行业

  ③投资于低碳环保相关产业的上市公司;

  ④因与低碳环保主题相关的产业结构升级、消费生活模式转变而受益的其他上市公司。

  未来,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等因素,从事或受益于上述投资主题的外延将会逐渐扩大,本基金将视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对低碳环保主题类股票的识别及认定。

  (2)个股投资策略

  1)对于直接从事低碳环保主题相关行业的股票

  按照上述(1)“低碳环保主题类股票的界定”中,对于直接从事低碳环保主题相关行业的股票,本基金将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依靠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个股选择。

  定量的方法主要基于对一些量化指标的考察,包括:市净率(P/B)、市盈率(P/E)、动态市盈率(PEG)、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并强调绝对估值(DCF,DDM,NAV等)与相对估值(P/B、P/E、P/CF、PEG、EV/EBITDA等)的结合:

  ①价值型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P/B、P/E较低的上市公司股票;

  ②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动态市盈率(PEG)较低,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股票。

  本基金将兼顾对该类股票在价值水平、成长能力上的考核,选择具有可持续的成长性、估值水平较为合理的上市公司。

  定性的方法主要是结合本基金研究团队的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通过深入分析该类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重点选择在以下方面具有优势的低碳环保主题类上市公司:

  ①低碳环保相关技术上的优势

  公司掌握了低碳环保领域内的核心技术或拥有核心专利,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且该种技术或专利的成熟度较高,适宜于大规模生产;

  ②低碳环保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力度

  低碳环保主题相关公司,相对于一般上市公司而言,对于相关政策环境的依赖程度更为显著。本基金将关注上市公司所属细分行业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力度,是否能够获得人力、技术、资金、财税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③产品的市场需求情况

  对于低碳环保主题类公司而言,清洁能源产品、节能减排产品、环保产品等通常具有一定创新特点,该类产品是否符合市场需求,切合市场趋势变化,将成为决定企业盈利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除了以上三个要点之外,本基金也会考察上市公司是否是细分行业中的龙头企业,或即将成为细分行业龙头的企业;公司经营团队能力、治理结构完善程度等因素。

  2)对于受益于低碳环保主题的股票

  除了使用上述1)中提到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方法外,本基金还将重点关注公司在同行业中节能减排、减低环境污染等方面是否处于领先地位。具体的参考指标包括:每单位收入所消耗能源、每单位收入排碳量等。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相对价值判断和信用风险评估等管理手段。在有效控制整体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整体框架;对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各种债券品种价格的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久期控制是根据对宏观经济发展状况、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期限结构配置是在确定组合久期后,针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理的组合期限结构,包括采用集中策略、两端策略和梯形策略等,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市场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特性构建和调整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4)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的债券品种,选择合适的交易时机,增持相对低估、价格将上升的类属,减持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5)信用风险评估是指基金管理人将充分利用现有行业与公司研究力量,根据发债主体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等情况对其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以此作为品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对于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本基金将在评估其偿债能力的同时兼顾公司的成长性,以期通过转换条款分享因股价上升带来的高收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市场价值与其转换价值的比较、转换期限、公司经营业绩、公司当前股票价格、相关的赎回条件、回售条件等。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定价受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结构风险、信用风险、提前偿还风险和利率风险等进行分析,采取包括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线策略、预期利率波动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4、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控制并降低投资组合风险、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对权证投资的主要策略为:

  (1)运用权证与标的资产可能形成的风险对冲功能,构建权证与标的股票的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构建权证与债券的组合,利用债券的固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特性,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构建骑墙组合、扼制组合、蝶式组合等权证投资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通过对标的股票、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值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第九部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A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本基金管理人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忠实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者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第十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第十一部分 投资组合报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三、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四、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八、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二)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十、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一)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二)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三)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十一、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一)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二) 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三) 其他资产构成

  ■

  (四)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五)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分众传媒(股票代码002027)公允价值为504,762,737.85元,其中大宗交易限售股票部分公允价值为27,937,440.00元,剩余部分为正常流通股票。

  (六)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一、 本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2、本基金于2011年8月10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1年8月10日起至2012年2月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第十三部分 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除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五、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1)前端收费模式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

  (注: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9月4日发布《关于新增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公告》,自2014年9月10日起对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采取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可享特定申购费率,详情请见该公告)

  (2)后端收费模式

  后端申购费率按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目前仅适用于本公司基金直销系统,如有变更,详见届时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实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办理后端申购模式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为准。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方式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

  ■

  3、转换费用

  A 前端转前端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前端转前端模式,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基金转换的计算: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 后端转后端

  后端收费模式基金发生转换时,其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1)对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其后端收费模式下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对于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登记的、同一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5、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一、绪言”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的编制依据,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3、“二、释义”部分,增加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流动性受限资产”、“摆动定价机制”等内容。

  4、“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发展概况、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基金托管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6、“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代销机构信息进行了更新。

  7、“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销售机构信息,并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短期赎回费的收取、摆动定价机制的采用、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8、“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内容进行了更新,并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9、“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对基金业绩表现数据及历史走势图进行了更新,内容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10、“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增加关于摆动定价机制的内容,并对暂停估值的情形进行了更新。

  11、“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基金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12、“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13、“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根据修订后的基金托管协议对《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相关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14、“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部分服务内容进行了更新。

  15、“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9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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