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卓秀路北街智汇雅苑6号院6号楼7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田玉波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公司董事田广良、田艳伟、张敏(独立董事)、刘凯湘(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出差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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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关于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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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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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该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0,297,200股回避了该项议案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易建胜、钟云长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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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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