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7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8年3月15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收益凭证产品合同,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购买国泰君安证券君柜宝一号2018年第156期收益凭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到期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收回本金合计2,5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合计62.606164万元。

  本次赎回产品的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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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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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本金金额累计19,000万元;其中,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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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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