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银行”)

  ● 委托理财金额:9亿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银行理财类产品不超过12个月(含)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2018年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或低风险类的中短期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受托方为公司主要合作银行和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计划使用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以时点发生额作为计算口径)的流动资金用于上述理财产品的投资,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具体实施委托理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理财形式的选择,期限、金额的确定,合同、协议的签署。

  2018年9月12日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9亿元购买了1项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详细信息请见本公告第二部分“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及第三部分“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2018年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进行理财。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广发银行成立于1988年9月,注册资本114.08亿元人民币,是国内最早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2011年4月8日,经监管机构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复同意,原注册名称“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改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银行”,英文名称变更为“China Guangfa Bank”。

  公司与广发银行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产品说明

  公司购买广发银行理财产品详细信息如下:

  (1)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XJXCKJ3759

  (2)投资币种:人民币

  (3)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广发银行对本产品的本金提供保证承诺,在结构性存款到期日归还100%结构性存款本金和应得的结构性存款收益。

  (4)产品认购规模:9亿元人民币

  (5)预计年化收益率:4.45%

  (6)产品起息日:2018年9月12日

  (7)产品到期日:2019年3月11日

  (8)是否要求提供履约担保:否

  (9)理财业务管理费的收取约定、费率或金额:无

  (二)敏感性分析

  通过购买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价值,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显示风险极低,能保证本金安全,到期能实现预期收益率。

  (四)独立董事意见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45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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