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和厦门三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电子”)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8年9月11日,三安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26%)在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4月2日。三安电子于2018年9月11日和2018年9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2,04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5%)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业务,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3月26日、2019年3月27日。

  三安电子为三安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止本公告日,三安集团持有本公司351,301,092股股份,累计质押74,600,000股股份;三安电子持有本公司1,213,823,341股股份,累计质押970,190,000股股份。两家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565,124,433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38%),累计质押1,044,790,000股,质押股份约占两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的66.75%。

  三安集团和三安电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抗风险能力,因自身需求进行股票补充质押业务。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三安电子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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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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