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唐山市冀东物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物贸”)的通知,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2日,冀东物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票24,07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

  本次减持前,冀东物贸持有本公司股份24,071,7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减持后,冀东物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冀东物贸已经于2018年9月11日至2018年9月12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将其从二级市场增持的本公司股份24,071,714股全部减持,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36%。截至本公告日,冀东物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庞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362,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42%;与庞庆华先生保持一致行动关系的庞庆华及王玉生等12名自然人股东合计持有公司1,922,542,851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8.80%,其实际控制的冀东物贸不再持有公司股票,因此庞庆华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合计控制28.80%的表决权,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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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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