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近日,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已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关注到部分媒体误认为是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

  二、澄清说明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全祖,控股股东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第三大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4,740,7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93%。

  2、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现持有公司股份32,220,200股(限售股,均处于司法冻结状态),占公司总股本的9.97%。

  3、此次破产清算系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债权方申请对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一大股东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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