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拍卖的进展公告

2018-09-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18年9月12日10时至2018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股权(限售股)。

  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作出(2018)京0108破申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故本次拍卖未正常进行,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撤回了本次拍卖。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和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次股权拍卖有关事项的函告,后续是否继续司法拍卖,尚无定论。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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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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