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关联方购买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监事邓琴女士的丈夫唐胜先生的通知,唐胜先生于2018年9月11日至9月1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合竞价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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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购买公司股票属于唐胜先生的个人行为,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前景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
唐胜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及其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上述股票进行管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