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8】第178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监管函所提及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传达了监管函内容,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并制定出相应的整改措施。现将相关情况做如下回复:

  一、监管函的主要内容

  (一)你公司董事长夏建军违规使用公章致使你公司资金被侵占,你公司内部管控存在漏洞

  2017年7月11日,你公司与福建平潭嘉业久安投资管理中心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业久安”)作为共同借款人与重庆海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小贷”)签订借款合同,根据合作双方之间签署的关于《公司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规定,你公司享有3,000万元的借款额度。2017年7月20日,你公司董事长夏建军在违反你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情况下使用印章,未履行使用印章前的审批手续,也未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慎审阅,使得你公司自海尔小贷发放的3,000万元贷款未能及时转入你公司银行账户,直接被嘉业久安占用,该笔借款的期限自2017年8月20日至2018年1月20日。截至2018年4月23日,上述借款本金及其所产生的利息等由嘉业久安归还海尔小贷。你公司董事长夏建军的上述行为实质构成上市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但你公司未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你公司内部管控存在漏洞。

  (二)内幕知情人管理存在问题

  1、重大事项未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

  你公司2017年筹划的收购A&T Media,INC.(以下简称“A&T”)股权和收购深圳市协勤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协勤”)股权事项以及2018年因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事项等三次重大事项,均未按规定向我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未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2、筹划重组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存在漏报、错报

  2018年2月,你公司筹划购买PT.WIJAYA KARYA REALTY(以下简称“WIKA REALTY”)以及PT.WIJAYA KARYA INDUSTRI ENERGI(以下简称“WIKA ENERGI”)的股权。经查,你公司漏报独立财务顾问参与人员中与WIKA REALTY及WIKA ENERGI项目的主要联系人。同时,填报的部分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有误。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1.3条、第5.4.3条、第5.4.4条、第5.4.5条、第7.4.2条、第7.4.3条、第8.1.1条、第8.1.3条的规定。你公司董事长夏建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4.3条的规定。你公司时任财务总监王书苗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你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冬梅、杨路萍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二、整改措施

  (一)针对监管函指出问题的整改

  问题1、你公司董事长夏建军违规使用公章致使你公司资金被侵占,你公司内部管控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说明:上述事件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公司时任董事长夏建军先生未能深刻理解上市公司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印章保管人未完全执行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造成。公司已将此事件作为公司内部控制治理的反面经典教材,向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并进行持续性的警示教育,同时针对责任人夏建军进行内部处罚措施。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印章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规范用章行为,坚决落实“专人保管、先审后用、用后登记”的用章规范,并将通过公司内、外部的审计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印章管理的落实情况,将对印章管理的监督持续化、常态化。同时,公司将重点关注此类事项的监管和跟踪,严格把控审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相关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审议程序,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除此之外,公司正在根据相应的管理制度对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的自查及梳理,但是由于涉及的部门及相关人员较多,流程较为复杂,截止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查及梳理工作尚未完全结束。公司将继续进行排查,在后续的排查的过程中如若发现重大问题,将及时对外进行披露。

  问题2、内幕知情人管理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说明:公司认真吸取本次教训,积极组织证券事务部同事及其他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内幕知情人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今后,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做到一事一记、及时记录,充分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档案的完备性和准确性,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二)其他整改措施

  1、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操作情况,已对印章管理、合同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信息披露相关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梳理,未来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健全公司治理。

  2、公司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管理人员、证券事务部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制度进行加强学习,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整改到位。

  3、公司不断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信息披露业务审核流程,完善自查机制,强化内部控制监督职能。

  公司充分了解规范运作及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健全公司治理,不断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确保相关事项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决策审议程序,切实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睿康文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本版导读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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