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进展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受托方:宁波银行新碶支行

  ● 投资产品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 投资类型:结构性存款

  ● 投资期限:33天

  一、 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宁波银行新碶支行进行结构性存款。进行该笔结构性存款的募集资金系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在兴业银行宁波分行购买的为期55天金额为8,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到期后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授权的额度基础上,新增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即公司可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于总额度为不超过120,000万元。上述2项议案的授权期限均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其中,单个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同时,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公司持续督导机构、独董意见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6月25日、7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信息。

  二、 本次进行结构性存款及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公司已对以上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评估,认为交易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三、 结构性存款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说明

  本次结构性存款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受托方保证到期归还本金。

  (二)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跟踪以上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含结构性存款)的本金余额为87,000万元(含本次)。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本版导读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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