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22 来源: 作者:

  重要提示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基金变更而来。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13日证监许可【2011】696号文核准募集,于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6月23日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经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28日正式生效。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为每3年一个周期,根据《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到期后未能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7年8月8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投资价值、收益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相关公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8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8年第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22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4.1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6.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8.90%)、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0.90%)、杭州银华聚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57%)、杭州银华致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0%)及杭州银华汇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比例3.22%)。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名称已于2016年8月9日起变更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一部、投资管理二部、投资管理三部、量化投资部、境外投资部、养老金投资部、FOF投资管理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机构业务部、养老金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产品开发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发展部、投资银行部、监察稽核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行政财务部、内部审计部、深圳管理部等25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养老金投资决策及基金中基金投资决策”五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西南证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副总裁,西南证券董事、总裁;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绿色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并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李福春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一汽集团公司发展部部长、吉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长春市副市长、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吴坚先生:董事,中共党员。曾任重庆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科员,重庆市证券监管办公室副处长,重庆证监局上市处处长,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重庆东源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上市公司董事长协会秘书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重庆银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直升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重庆仲裁委仲裁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最早的从业者,已从业20年。他参与创始的南方基金和目前领导的银华基金是中国优秀的基金管理公司。曾就读于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央党校研究生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长江商学院EMBA。先后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参与筹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历任南方基金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此外,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理事、香山论坛发起理事、秘书长、《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年鉴》副主编、北京大学校友会理事、北京大学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北京大学哲学系系友会秘书长、北京大学金融校友联合会副会长。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副院长,欧洲所副所长,拉美所所长和美国所所长。现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保监会重大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国家行政学院、武汉大学等十几所大学担任客座教授。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先进会计(教育)工作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邢冬梅女士: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司法部中国法律事务中心(后更名为信利律师事务所),并历任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金融部负责人,同时兼任北京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

  封和平先生:独立董事,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财政部所属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并历任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合伙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主管合伙人,摩根士丹利中国区副主席;还曾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第29届奥运会北京奥组委财务顾问。现任普华永道高级顾问,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王芳女士:监事会主席,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及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2000年至2004年9月就职于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部,2004年10月至今历任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席律师、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合规总监、副总裁。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合规总监。

  李军先生:监事,管理学博士。曾任四川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师,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证券营业部咨询部分析师、高级客户经理、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纪业务部副总经理。此外,还曾先后担任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处(企业监管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二处处长、企业管理三处处长,并曾兼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现任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主管、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曾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机械工业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起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薪茗先生:副总经理。博士研究生,获得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英国剑桥大学哲学硕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金融学专业)学位。曾先后担任福建日报社要闻采访部记者,中国银监会政策法规部创新处主任科员,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产品创新处处长,中国银监会湖北银监局副局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贾鹏先生,硕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职务;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任职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组长;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期间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6月起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7年8月7日担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8月27日至2016年12月22日兼任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12日起兼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22日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7月5日兼任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5月19日起兼任银华多元视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8日起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12月14日起兼任银华多元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月29日起兼任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孙慧女士,硕士学位。2010年6月至2012年6月任职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任投资经理助理;2012年7月至2015年2月任职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2015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自2016年2月6日起担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2月6日至2017年8月7日兼任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8年6月26日兼任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0月17日至2018年2月5日兼任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6年12月22日担任银华远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7年8月8日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3月7日起兼任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8年1月29日起兼任银华多元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周毅、王华、姜永康、倪明、董岚枫、肖侃宁、周可彦、李晓星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逆向投资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一部总监、投资经理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及投资管理三部总监、投资经理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曾任银华内需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研究部副总监。现任研究部总监。

  肖侃宁先生,硕士研究生,曾在南方证券武汉总部任投资理财部投资经理,天同(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天同保本基金及万家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任投资经理管理企业年金,在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投资和研究工作)。2016年8月加入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总经理助理。

  周可彦先生,硕士学位。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研究员,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分析师,曾担任嘉实泰和价值封闭式基金基金经理职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曾担任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3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瑞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晓星先生,硕士学位,2006年8月至2011年2月任职于ABB(中国)有限公司,历任运营发展部运营顾问、集团审计部高级审计师等职务。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职务,现任投资管理一部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明择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战略新兴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稳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674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638只,QDII基金3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投资人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3)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1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8)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0)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6)中天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3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1)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48)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5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55)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6)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0)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61)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2)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63)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6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5)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6)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6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8)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69)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0)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71)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2)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3)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4)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5)北京君德汇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6)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8)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9)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80)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3)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4)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5)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6)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7)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8)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0)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1)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92)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3) 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94)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5)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96)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稳健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权益类资产(即股票、权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30%-8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20%-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灵活资产配置策略,注重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投资具有安全边际的股票和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力求实现基金财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力争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规避市场波动风险的同时优化资产组合的收益水平。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政策因素、行业状况、股票市场估值水平、债券市场整体收益率曲线变化、资金供求关系、投资者信心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分析,综合评价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预期风险收益水平和配置时机。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积极、主动地对权益类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和现金等各类金融资产的配置比例进行实时动态的调整,力求实现投资组合动态管理最优化,以规避单一资产的非系统性风险,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此外,本基金也将利用基金管理人在长期投资管理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财报季节效应以及市场非有效例外效应所形成的短期市场波动。

  2.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A股市场投资环境将发生较大变化,股票投资逻辑和投资线索也将发生较大变化。

  首先,在经历了多年的高速发展后,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并将持续处于战略转型期。这种战略转型,一方面体现在中国经济增长动力逐步从外需转向内需,出口对中国经济的拉动作用将越来越有限。另一方面体现在中国经济增长动力逐步从投资转向消费,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将持续上升。同时,政府也将更加重视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问题,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居民收入分配体制、保障性住房等领域,将得到政府的重点关注和政策扶持。

  其次,社会经济的战略转型将带动A股市场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一方面,虽然以金融为代表的大市值蓝筹板块仍占据A股市场主导地位,但中小市值上市公司数量将迅速增长,A股市场的结构性投资标的日益丰富。另一方面,服务内需、符合经济发展方向的大消费和新兴产业的市值占比将持续提升。经济体中最具成长潜力的产业,将在资本市场中拥有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力。

  最后,A股市场估值体系将发生重构。第一,随着A股、H股市场的逐步接轨、国际板的推出、产业资本参与市场定价,A股市场将日趋成熟。A股市场的估值方法和估值标准将逐步向成熟市场靠拢。第二,A股市场在整体估值中枢稳定下,将出现个股估值差异的扩大化。在整体增速下滑中,仍具有业绩高成长的行业和个股将享受较高的估值溢价。

  基于上述原因,本基金将坚持成长与估值相匹配的投资原则,采用自下而上个股精选的方法,力争通过买入并持有大消费和新兴产业股票以获得中国经济转型的结构性收益和通过挖掘传统产业中被市场过度低估但实际上仍具有一定成长性的蓝筹股以获得估值修正收益。

  本基金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具体分如下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步,调用基础股票库,实施股票初选。

  本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团队将进行有针对性的实地调研、集中研讨、委托课题、实证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系统研究,结合卖方研究机构的覆盖调查,根据股票的流动性和估值指标对A股所有股票进行筛选,经过风险管理组审核无异议后建立和维护基础股票库。

  在基础股票库的范围内,本基金将选择其中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股票,以其为基础建立初级股票库,构成本基金股票投资的基本范围。

  第二步,运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精选个股。

  1)定量分析

  ①财务状况评估

  本基金首先从偿债能力、周转能力和盈利能力这三个层面评估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精选优质上市公司。其中,偿债能力指标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和有息负债投资资本比率等指标;周转能力指标包括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流动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等指标;盈利能力指标包括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

  ②估值吸引力评估

  估值吸引力评估包括相对估值吸引力评估和和绝对估值吸引力评估两部分。其中,相对估值吸引力评估是在分析上市公司当期以及未来两年动态PE、PB、PS、PEG、EBIT、EV/EBITDA等指标的基础上,通过与同行业公司以及国际可比公司进行估值比较,得出其是否具备估值吸引力的分析结论;绝对估值吸引力评估则主要根据不同的行业特征,在DCF、EVA等估值模型中选择适合行业特征的估值模型对公司绝对价值进行评估。

  ③成长性评估

  成长性评估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利润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EBIT增长率等指标。

  2)定性分析

  定性分析的指标主要有: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的商业模式、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公司的治理结构与执行能力等。本基金将优先选择发展空间大、具有良好的商业模式和核心竞争优势、治理结构良好、执行能力强的企业投资。

  第三步,建立股票投资组合并动态调整。

  本基金将根据股票市场运行情况对入选股票进行动态调整,分别作出买入、增持、保有、减持或剔除的决策,建立和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2)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遵循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在深入分析权证标的证券基本面的基础上,发掘权证投资机会,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深入研究行权价格、标的价格和权证价格之间的内在关系,以利用非完全有效市场中的无风险套利机会;另一方面,基金管理团队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运用期权、期货估值模型,根据隐含波动率、剩余期限、标的价格走势,并结合基金自身的资产组合状况进行权证投资,力求取得最优的风险调整收益。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在综合判断宏观经济、资金供求、资产预期收益情况下进行类属配置和个券选择。

  (1)久期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对影响债券投资的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分析判断,形成对未来市场利率变动方向的预期,进而主动调整所持有的债券资产组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如果预期利率进入下降周期,本基金将拉长组合久期,以更大程度获取债券收益率下降带来的资本利得;如果预期利率进入上升周期,本基金将缩短组合久期,降低债券收益率上升带来的风险,增加再投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将在考察收益率曲线、历史期限结构、新债发行、回购及市场拆借利率等债券市场微观因素的基础上,运用金融工程技术,通过预期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来调整投资组合的头寸,确定采用集中策略、哑铃策略或梯形策略等,以从收益率曲线的形变和不同期限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一般而言,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本基金将采用集中策略;而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梯形策略则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采用。

  (3)相对价值选券策略

  根据同类债券的收益率、久期、凸性、信用评级、流动性等方面的比较,在其他指标相同情形下,选择收益率更高、凸性更大、信用评级更好、流动性更有保障的债券,并可进行换券操作。

  (4)类属配置策略

  类属配置是指对各市场及各种类的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的比例进行适时、动态的分配和调整,确定最能符合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资产组合。具体包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在市场配置层面,本基金将在控制市场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交易所和银行间等市场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的到期收益率变化、流动性变化和市场规模情况,相机调整不同市场中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占的投资比例。

  在品种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基于各品种固定收益类资产信用利差水平的变化特征、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以及税收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流动性、收益性等因素,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结合的方法,在各种固定收益类资产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5)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数据,在综合考虑信用等级、期限、流动性、市场分割、息票率、税赋特点、提前偿还和赎回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不同品种的收益率曲线预测模型,并通过这些模型进行估值,重点选择具备以下特征的债券:较高到期收益率、较高当期收入、价值被低估、预期信用质量将改善、期权和债权突出、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4.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分析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性特征、债性特征、流动性、摊薄率等因素的基础上,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发行条款相对优惠、流动性良好,并且其基础股票的基本面优良、具有较好盈利能力或成长前景、股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以合理价格买入并持有,根据内含收益率、折溢价比率、久期、凸性等因素构建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组合,获取稳健的投资回报。此外,本基金将通过分析不同市场环境下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性和债性的相对价值,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组合。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深入分析资产支持证券的市场利率、发行条款、支持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风险补偿收益和市场流动性等基本面因素,估计资产违约风险和提前偿付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模拟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偿还和利息收益的现金流过程,辅助采用蒙特卡洛方法等数量化定价模型,评估其内在价值,并结合资产支持证券类资产的市场特点,进行此类品种的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5%+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5%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在分析本基金投资范围和资产配置比例的基础上,本基金选用市场代表性较好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和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编制、共同开发的中国A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市场指数,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中国债券总指数的发布主体是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债券总指数是目前国内涵盖范围最广的债券指数之一,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

  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港股通股票投资。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11.3其他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

  十三、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

  7.基金资产的资金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本章第(一)款第3 至第9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章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根据《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情况的说明

  银华永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原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修改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相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二、释义”部分,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释义。

  3、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4、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概况及主要人员情况进行了更新。

  5、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并更新了部分代销机构的资料。

  6、在“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7、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并更新了最近一期的投资组合报告。

  8、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基金投资业绩。

  9、在“十二、基金资产估值”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0、在“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部分,更新了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改的相关内容。

  11、在“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12、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更新了自上次更新招募说明书以来涉及本基金的重要公告。

  13、对部分表述进行了更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2日

本版导读

2018-09-22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