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议案,并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公告。2018年9月14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请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72号)。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需进一步落实、补充、完善,且需相关中介机构出具意见,因此公司无法在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回复本次《问询函》。

  公司将于10月8日前完成本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发布《问询函》回复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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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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