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2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28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长赵国柱先生提议,公司于2018年9月16日以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设立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独立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注册地: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部开发区,经营范围:生物降解聚酯、生物基改性材料、生物降解地膜材料、生物基热成型材料、生物基水处理材料、淀粉基降解材料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包装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授权管理层办理该公司的注册登记以及管理团队组建、运营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莫高股份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2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生物降解材料属国家鼓励类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朝阳绿色产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生物降解聚酯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抓住生物降解材料发展机遇,壮大公司环保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新的盈利来源,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543 证券简称:莫高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29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5亿元,占投资标的股权比例的100%。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设立子公司尚需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生物降解材料是国内外白色污染治理和残膜污染防治“限塑禁塑”的必然替代产品,是今后我国乃至世界降解塑料发展的主要方向,属国家鼓励类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国生物降解材料行业正逐步走向工业规模化应用和产业化阶段,产品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按照公司以“酒业、药业、环保产业”三大产业扩张提升,环保产业创新发展战略,为抢抓生物降解材料发展机遇,发展壮大公司环保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新的盈利来源,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5亿元设立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高聚和”),出资额占莫高聚和注册资本的100%(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设立公司名称: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经营范围:生物降解聚酯、生物基改性材料、生物降解地膜材料、生物基热成型材料、生物基水处理材料、淀粉基降解材料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食品包装生产及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3、注册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东部开发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5、投资用途:用于生物降解聚酯材料项目建设和运营。

  6、投资主体:本公司

  7、经营期限:50年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期认缴注册资本,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2、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了抓住生物降解材料发展机遇,发展壮大公司环保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新的盈利来源,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投资发表意见如下:

  1、生物降解材料属国家鼓励类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朝阳绿色产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莫高聚和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生物降解聚酯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抓住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机遇,发展壮大公司环保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新的盈利来源,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投资。

  2、本次投资金额为1.5亿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尚需取得登记机关的批准,公司将依照《公司法》及设立公司的相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提供完备的资料用于申请注册。

  2、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投资建设生物降解聚酯材料项目主要目的是抓住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发展机遇,优化产业布局,拓展新的盈利来源,投资效益将随着项目运营、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逐步释放。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及市场需求变化、产品研发、运营管理和团队建设等方面的风险因素,致使实际投资效益与预期效益相背离。对此,公司将通过审慎运作和专业化管理等方式防范和降低风险,力求为投资者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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