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补充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参与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信托”)设立的中海信托-小微之星5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现将相关情况补充如下:

  该信托计划信托资金主要用于向经贷款服务方筛选通过的各借款人发放个人房屋抵押贷款,贷款用途仅限于个人消费及/或生产经营等合法用途。同时,信托计划项下的各笔贷款均由保险人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核保确认并向受托人签发《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阳光财险对信托本金及收益承保,保单注明触发理赔3个工作日内赔付且无免赔额,履约保证保险为市场合法合规的保本保息投资方式。

  综上,该信托计划投资风险较小,虽无条款约定保本,但因阳光财险对本信托计划信托本金及收益进行承保,属于市场合法合规的保本保息投资方式。公司此次参与的信托计划不属于以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范畴,符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8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中要求的理财产品范围。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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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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