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公开发行2,15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新凤转债”),发行总额21.53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及其控制的桐乡市恒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聚投资”)和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聚投资”)共计配售730万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3.90%。

  2018年7月23日至2018年8月24日期间,庄奎龙先生和中聚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新凤转债合计2,152,990张,占发行总量的10%。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通知,庄奎龙先生和中聚投资于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2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出售其持有的新凤转债合计2,153,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奎龙先生及其控制的恒聚投资和中聚投资合计持有新凤转债2,994,010张,占发行总量的13.9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恒聚投资和中聚投资持有新凤转债及变动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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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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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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