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5月4日召开了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5。

  公司于2018年7月9日、7月11日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8,000万元购买了浦发银行等机构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展鹏科技关于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自2018年7月13日之后陆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8,800万元购买了宁波银行等机构的理财产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1、公司于2018年7月13日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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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大道营业部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太湖大道营业部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签订相关理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南长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23,500万元(含本次),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授权额度。

  五、备查文件

  1、宁波银行可选期限理财3号理财产品说明书;

  2、广发证券多添富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3、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8JG1603期理财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4、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公司18JG1819期理财产品合同、产品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特此公告

  展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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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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