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9-22 来源: 作者:

  (上接B3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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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符合风险控制要求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业务;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可以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赎回业务,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二、注册登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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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丁媛

  联系人:丁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许康玮、魏佳亮

  第四节 基金名称

  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第五节 基金类型和存续期间

  (一)基金的类别: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三)基金存续期间:不定期

  (四)基金封闭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封闭期为三年(含三年),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封闭期于2013年2月18日届满,封闭期届满后,本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将估值优先份额和估值进取份额转换为同一上市开放式基金(LOF)的份额,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变更为“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五)基金类别变更

  根据2014年8月8日起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2015年8月8日起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基金,基金名称由“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修改为“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相应修订。

  第六节 投资目标

  坚持价值投资的理念,力争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第七节 投资范围和投资对象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第八节 投资理念

  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和估值优势原则,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分析方法,精选具有竞争力及估值优势的优质公司,通过科学的组合管理,实现投资目标。

  第九节 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

  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重点考察市场估值水平,使用联邦(FED)模型和风险收益规划模型,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方案。

  1.联邦模型(Fed model)

  本基金使用联邦模型分析市场PE与国债收益率之间的关系,判断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估值水平是否高估或低估,为配置债券和股票的比例提供了客观的标准。本基金在该资产配置模型中使用7年国债到期收益率与剔除PE为负和大于100的个股的平均市盈率倒数之差来判断债券市场与股票市场的相对投资价值。

  2.风险收益规划模型

  利用联邦模型的结果,同时结合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财政和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以及资本市场资金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固定收益市场、股票市场的风险与收益水平,结合基金合同的资产配置范围,借助风险收益规划模型,得到一定阶段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比例。

  (二)行业配置

  本基金的行业配置主要利用ROIC的持续性以及周期性规律,来优化配置相应的行业。ROIC,投资资本回报率,是评估资本投入回报有效性的常用指标。该指标主要用于衡量企业运用所有债权人和股东投入为企业获得现金盈利的能力,也用来衡量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

  在宏观经济处于周期底部阶段时,应选择ROIC低于其长期平均水平较多的的行业进行超配,分享经济复苏时行业盈利能力恢复所带来的收益;在宏观经济处于周期顶部阶段时,应选择低配ROIC明显高于其长期平均水平的行业,规避经济回落时行业盈利快速下滑的风险。

  (三)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的个股选择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策略。通过对企业的基本面和市场竞争格局进行分析,重点考察具有竞争力和估值优势上市公司股票,在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手段的基础上,获取持续稳定的经风险调整后的合理回报。

  第一步,利用“企业竞争力模型”,对上市公司的资源基础竞争力、经营过程竞争力、业绩表现竞争力进行总体评价,筛选具有竞争力的优质上市公司,构成具有竞争力优势的股票池。

  企业竞争力模型的主要指标体系:

  1.资源基础指标: 包括企业总资产、净资产、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等指标;

  2.经营过程指标: 包括总资产周转率、存货周转率、成本控制水平等体现经营管理水平的技术指标;

  3.业绩表现指标: 包括利润总额、净利润率、市场份额、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

  本基金采用主观赋权法,对上述指标进行加权,得出上市公司竞争力综合排名。

  第二步,通过相对价值评估,选择价值被低估上市公司,形成优化的股票投资组合。

  在企业竞争力股票池范围内,本基金利用相对价值评估,形成可投资的股票组合。相对价值评估主要运用国际化视野,采用专业的估值模型,合理使用估值指标,选择其中价值被低估的公司。具体采用的方法包括股息贴现模型、自由现金流贴现模型、市盈率法、市净率法、PEG、EV/EBITDA等方法。

  第三步,实地调研。公司投资研究团队将实地调研上市公司,深入了解其管理团队能力、企业经营状况、重大投资项目进展以及财务数据真实性等。

  第四步,构建投资组合。本基金将在案头分析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在构建投资组合过程中,本基金还将注重投资对象的交易活跃程度,以保证整体组合具有良好的流动性。

  (四)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债券资产投资主要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置换和收益率曲线配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

  (五)权证投资策略

  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主要用于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

  1.考虑标的股票合理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估计权证合理价值;

  2.计算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为权证的具体操作提供依据。

  (六)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对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利率敏感度进行综合分析。在给定提前还款率下,分析各档次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加权平均期限的变化情况。

  第十节 投资决策依据和程序

  (一)投资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的相关规定;

  2.经济运行态势和证券市场走势。

  (二)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团队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投资方面的整体投资计划与投资原则;确定基金的投资策略和在不同阶段的重大资产配置比例,包括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股票、转债及其他债券)以及各类属资产内部行业比例等;审批基金经理提出的投资组合计划和重大单项投资。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负责投资组合的构建、调整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投资程序

  1.金融工程部运用风险监测模型以及各种风险监控指标,结合公司内外研究报告,对市场预期风险和投资组合风险进行风险测算与归因分析,依此提出研究分析报告。

  2.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金融工程部、研究开发部等部门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基金经理以基金合同、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金融工程部和研究开发部研究报告等为依据建立基金的投资组合。

  4.交易管理部根据基金经理下达的交易指令制定交易策略,完成具体证券品种的交易。

  5.金融工程部等部门根据市场变化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相关绩效评估报告。稽核监察部对投资计划的执行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

  6.基金经理结合个券的基本面情况、流动性状况、基金申购和赎回的现金流量情况、金融工程部和稽核监察部的绩效评估报告和对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程序,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

  第十一节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第十二节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第十三节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7月1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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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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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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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十)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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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第十四节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并经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守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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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自2013年2月19日起转型为开放式基金,2013年2月18日为本基金转型前最后一日。

  第十五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三)《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四)《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六)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七)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三)《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四)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节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方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2018年3月26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更新的主要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

  2、更新了“第一节 绪言”中的相关内容;

  3、更新了“第二节 释义”中的相关内容;

  4、更新了“第三节 基金管理人”中的相关信息;

  5、更新了“第四节 基金托管人”中的相关信息;

  6、更新了“第五节 相关服务机构”中的相关信息;

  7、更新了“第十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的相关内容;

  8、更新了“第十一节 基金的投资”中的相关内容,其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

  9、更新了“第十二节 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2018年6月30日;

  10、更新了“第十四节 基金资产估值”中的相关内容;

  11、更新了“第十九节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的相关内容;

  12、更新了“第二十节 风险揭示”中的相关内容;

  13、更新了“第二十三节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的相关内容;

  14、更新了“第二十五节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披露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详细资料须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的内容为准。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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