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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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 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7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苏证调查通字 201807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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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 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如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 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因触及《上市规则》13.2.1 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其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 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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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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