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6日刊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变更提案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2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15:00至2018年9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皖水路589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总计12人,代表股份77,427,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493%。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77,377,2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363%。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5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4、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06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462%;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易增辉回避了表决,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343,958股,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069,2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9%;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3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1462%;反对1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53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易增辉回避了表决,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4,343,958股,本议案已获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夏慧君、连可可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