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完成发行的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1174号),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为无异议函20亿元额度内的第一期发行,债券名称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出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期限为3年期。本期债券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18年9月19日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决定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品种一。品种一的最终票面利率为5.50%,已于2018年9月21日完成认购缴款。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期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债券认购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发行条款如下:

  1、债券名称: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18京发01”,债券代码为“150721”。

  2、发行总额:20亿元。

  3、债券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债券票面利率:5.50%。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定价流程: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利率询价确定利率区间后,通过簿记建档方式确定。

  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前2年固定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7、发行首日:2018年9月20日。

  8、起息日:自2018年9月21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9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1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10、付息日: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1、兑付日:兑付日为2021年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或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9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4、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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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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