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环渤海正宏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赛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恒星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瑞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武汉密德龙商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中科信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乐通股份,证券代码:002319)自2018年9月10日开市起停牌;2018年9月17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后有关监管事项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等相关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查。

  2018年9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 33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立刻组织相关部门、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认真地讨论分析,并逐项核查落实。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较多,工作量较大,且需中介机构出具相关说明,截至2018年9月21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关于《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尚未最终完成。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待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问询函》的书面回复及相关资料,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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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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