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00万股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8年8月15日,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18年8月20日10时至2018年8月21日10时参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的公开拍卖活动,竞拍浙江翔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400万股股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披露的《关于拟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8)。

  2018年8月21日,公司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以7,560万元的成交价竞得了本次竞拍标的,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披露的《关于参与司法拍卖竞拍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00万股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二、本次进展情况

  公司已根据本次《拍卖须知》要求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2018年9月21日,公司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主要内容如下:

  拍卖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买受人: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成交标的物:浙江翔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在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1,400万股股权。

  2、买受人于2018年8月20日10时至2018年8月21日10时止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以最高价竞得拍卖标的物,成交价为人民币7,560万元。

  3、买受人自愿根据《拍卖须知》的规定,把支付宝中冻结的保证金1,500万元人民币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抵作拍卖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价款余额6,060万元人民币已缴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账户。

  4、拍卖人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已知或未知瑕疵负责,买受人系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风险。

  5、拍卖标的物的交付:对拍卖标的物的过户、过户费用、其他所涉税及费用等均由受买人自行处理和承担,如非因拍卖人的原因导致过户不成与拍卖人无涉。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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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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