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9-22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03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8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经全体董事书面同意,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6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蒋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9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4)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4:45,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楼,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会议通知内容详见2018年9月2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04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根据《国防科工局关于印发〈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科工计〔2016〕209号)、《国防科工局关于成都必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组涉及军工事项审查的意见》(科工计〔2017〕966号)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在原《公司章程》“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之后,新增“第十一章 军工事项特别条款”。新增内容如下: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司应接受国家军品订货,并保证国家军品科研生产任务按规定的进度、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完成。

  第一百九十四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保密法律法规,建立保密工作制度、保密责任制度和军品信息披露审查制度,落实涉密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的保密责任,接受有关安全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一百九十五条:公司应严格遵守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法规,加强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登记、处置管理,确保军工关键设备设施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

  第一百九十六条:公司应严格遵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法规。

  第一百九十七条:公司应按照国防专利条例规定,对国防专利的申请、实施、转让、保密、解密等事项履行审批程序,保护国防专利。

  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修改或批准新的公司章程涉及有关涉军事项特别条款时,应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再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的规定,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动员任务;根据国家需要,接受依法征用相关资产。

  第二百条: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前,公司、原控股股东和新控股股东应分别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履行审批程序;公司董事长、经理(总裁)发生变动,军工科研关键专业人员及专家的解聘、调离,公司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司选聘境外独立董事或聘用外籍人员,应事先报经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发生重大收购行为,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时,收购方须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

  增加上述内容后,《公司章程》相应章节号、条款号依次顺延。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改。

  特此公告。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8-105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18年10月8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8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凯庆路299号(近仁庆路)明宫江景苑四楼

  7、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6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2018年9月2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2018-10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8-1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提案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30日9: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8年9月3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邮编:201201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指定传真:021-6891661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庆达路655号

  联系电话:021-68918998-8669/8666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2018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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