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七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22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于2018年9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 2018年9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

  3. 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亲自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6名。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德胜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汪澍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聘任高德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高德胜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及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不存在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本次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同意聘任高德胜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附:董事会秘书简历

  高德胜,男,44岁,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企管部主任科员;运营改善部主任科员、产权处处长;本钢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董事;本钢集团第一监事会副主席。

  该聘任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2018-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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