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段佩璋先生的书面通知,段佩璋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段佩璋先生将其持有的3,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是对其2018年5月10日与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披露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5),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股份质押手续已经于2018年9月28日办理完毕。

  截至本公告日,段佩璋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30,69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9%;已累计质押21,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33%,占其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0.96%。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段佩璋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之前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段佩璋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段佩璋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资金补足、追加质押、提前还款等。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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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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