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安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上接B89版)

  (四)注意事项

  1、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认购业务的,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未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作废,投资者需重新提交认购申请并确保资金在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到达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在本基金发行截止日的截止时间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指定账户,则投资者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2、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进行认购业务的办理。

  3、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填写的资料需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发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五)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在各非直销销售机构办理开户与认购业务的流程与程序以各非直销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门账户,募集期间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法定代表人:齐靠民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6日

  联系电话:010-58239876

  联系人:张雁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邮政编码:100808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成立时间:2007年3月6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6]48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10.3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证监许可【2009】673号

  联系电话:010-68858126

  联系人:王瑛

  (三)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法定代表人:齐靠民

  邮政编码:100022

  电话:010-58239809

  传真:010-58239889

  联系人:朱雯烨

  网址:www.xf-fund.com

  (2)先锋基金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办理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进行本基金的发售,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70楼7001-7002室

  法定代表人:齐靠民

  电话:010-58239806

  传真:010-58239896

  联系人:刘岩

  (五)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企业天地2号楼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赵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赵钰

  先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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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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