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10-09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7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成交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中标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定公司为长沙电池储能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标包的成交人。具体中标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长沙电池储能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人: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人:湖南湘能创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人: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交标包: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

  采购内容:成套设备的供货、运输、卸货、配合吊装、安装、系统集成、和调试、培训和租赁期内设备维护检修、支持协同和适应其它设备(如PCS、EMS等)的运行及控制策略等内容。

  成交金额:约3,450万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志坤

  住所: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E-4区101号房二层218房

  经营范围:综合能源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诊断、节能评估、能源审计、节能量和清洁生产确认等节能技术服务;节能设备制造、安装及调试;节能工程建设和管理;节能咨询及中介服务;节能设备采购、租赁和销售;水力、光伏、生物质等清洁能源发电;“互联网+”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能效服务;电能替代业务;节能检测、监测;能源托管服务;供、售电业务;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调试、咨询、培训服务;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技术研发、制造及运维管理、调试、咨询、培训服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采购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长沙电池储能电站一期示范工程电池、智辅系统、预制舱成套设备租赁项目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湖南长沙用电压力。公司中标的长沙延农储能电站项目容量达(10MW/20MWh),成交金额约为3,450万元。该项目的中标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储能业务在电力辅助服务领域的龙头地位,增强公司在电网工程项目上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安全管控能力和服务电网能力。本次项目中标合同的履行预计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项目合同,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相关商务条款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76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不存在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下午14:0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一2018年10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7日15:00至2018年10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5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宝深路科陆大厦行政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四)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饶陆华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99,045,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49.6358%。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04,442,0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35.8180%。

  3、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4,603,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408,349,147股的13.8179%。

  4、 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8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5)。

  2、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追加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2)。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3)。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5、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5.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2债券品种和期限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4 发行方式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5 发行对象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6 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7 募集资金的用途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8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9 担保安排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10 发行债券的承销与上市安排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11 偿债保障措施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5.12 决议的有效期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59)。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

  本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7)。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道海先生、蔡赟东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了表决。具体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1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8)。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贵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8年10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8178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以实施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尚未开始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回购计划,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八日

本版导读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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