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获得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美达集团”)的通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已在官网(www.csrc.gov.cn)公示《关于核准江苏苏美达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41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苏美达集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

  二、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苏美达集团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苏美达集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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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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