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自有资金短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进展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本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1 )。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兑付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8月31日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购买了“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人民币各2,000万元,共计4,000万元。该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于近日到账,赎回本金共计人民币 4,000 万元,取得理财收益共计人民币10.6849万元,并归还至自有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2018-047)。

  二、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影响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高于存款利息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截至本公告日用自有资金已购买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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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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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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