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95,547,610股,占公司总股本9.62%。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新华联控股计划自2018年4月3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1,280,000股(占贵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新华联控股未实施减持。

  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收到新华联控股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已届满,新华联控股未实施减持。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三)

  (一)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因二级市场价格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能实施减持。

  (四)(四)

  (二)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因二级市场价格原因,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能实施减持。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10-9

本版导读

2018-10-0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