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年8月3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8月30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于2018年9月5日向公司下发了《关于对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非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于2018年9月12日对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和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9月13日开市起复牌。

  截至目前,交易对方山西焦煤运城盐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焦盐化”)已履行了于2018年8月27日出具的《关于解决资金占用的承诺》,已累计向公司支付现金8.77亿元,清理了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山焦盐化及子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由此,本次重组形成的资金占用问题已解决。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是否存在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函》,具体内容为:“1、本公司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股份减持计划。2、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原持有股份以及原持有股份在上述期间内因南风化工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成的衍生股份。”公司股东山西太钢投资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不减持股票的承诺》,具体内容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有的南风化工股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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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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