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名称: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现场会议时间: 2018年10月8日14:30

  3、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27号14层)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张立忠先生

  7、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11,297,16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693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9,416,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219%。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7人,代表股份420,713,9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155%。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代表股份420,713,94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91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420,52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股比例在5%以下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为:同意420,529,1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1%;反对18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李爱清律师、杨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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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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