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合作备忘录》属于各方表示合作意愿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与相关方签署正式协议,因此正式协议能否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 本《合作备忘录》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作备忘录》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作备忘录》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8年10月8日,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孚股份”)与实联精密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联精密”)签署《合作备忘录》,具体内容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实联精密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台北市南港区三重路19-2号7楼

  法定代表人:林伯实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

  注册资本:新台币3,500,000,000元

  经营范围:C801010 基本化学工业

  C801030 精密化学材料制造业

  CC01080 电子零组件制造业

  CC01090 电池制造业

  D401010 热能供应业

  F107200 化学原料批发业

  F113110 电池批发业

  F213110 电池零售业

  F119010 电子材料批发业

  F219010 电子材料零售业

  F401010 国际贸易业

  G801010 仓储业

  I103060 管理顾问业

  IG02010 研究发展服务业

  IG03010 能源技术服务业

  F199010 回收物料批发业

  ZZ99999 除许可业务外,得经营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84,381,000元,净利润107,211,000元,2017年末总资产为3,810,470,000元,净资产为1,806,791,000元。(币种:新台币)

  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合作备忘录》由公司与实联精密于2018年10月8日在台湾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合作备忘录》为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或备案程序。

  二、《合作备忘录》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实施主体

  由三孚股份全资子公司唐山三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三孚电子”)作为本合作的项目公司、实施主体。唐山三孚电子位于河北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系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00万元,三孚股份认缴出资比例为100%。

  (二)合作方式

  实联精密及实联精密指定之第三方通过现金增资唐山三孚电子,以达到持有唐山三孚电子40%股份,并根据合作项目实际概算资金,双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实现对项目公司的出资入股;如后期投资金额超出预算,经双方确认同意后,再根据实际发生金额按照约定出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进行追加出资。

  (三)双方技术支持

  三孚股份已具备产能并完成了氢氯化以下基础:(纯度99.95%以上)三氯氢硅每小时3,515公斤以上产能及回购四氯化硅每小时3,330公斤以上产能,以满足项目公司生产电子级四氢化硅每小时185公斤产能。

  实联精密拥有设计、施工、调试、启动、分析和操作四氢化硅的硅烷工厂经验并提供与项目公司最有效的硅烷咨询与市场上领先的技术支持。

  (四)前期工作

  双方承诺本备忘录签署后,积极配合对方办理项目公司新增电子级四氢化硅项目有关的审批及环评等事项,提供符合所在地相关机构要求的审批文件,以利双方签署正式协议后能尽快推进电子级二氯二氢硅、电子级三氯氢硅及电子级四氢化硅项目建设。

  (五)工作分配

  项目公司唐山三孚电子的经营管理由三孚股份经营管理团队主导,实联精密团队仅作为协助和配合角色。

  (六)保密责任

  本备忘录签署后在未达成最终协议以前,双方均承诺:因本合作而相互知悉对方之业务机密、专业技术与营业秘密等,均应互负保密义务,未得对方之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泄漏与提供予第三人知悉及使用,违者应对对方负损害赔偿责任,但该信息已公开或众所周知者,不在此限。三孚股份根据主管机关(包括并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需将本协议进行报备、披露的,不在此限。

  (七)正式协议

  本备忘录未尽事宜,由双方另在正式合作协议中约定,签订正式协议后,权利义务依正式项目合作协议为准,并取代本备忘录之约定。

  (八)合作计划审议

  双方承诺在本备忘录签署后,各方应将项目合作及建设计划,提报所属董事会进行审议通过后签署正式协议。双方愿配合对方更加清晰了解企业状况,保证公司从技术、市场、财务等透明、公开,保证提供资料真实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意在建立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如未来双方达成合作,有利于丰富公司电子气体产品类型,提高公司电子气体产品的生产、研发、检测技术水平,同时对产品的市场开拓也具有积极意义。本合作尚处于初始阶段,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合作备忘录》仅是双方形成合作关系的意向性文件,虽明确了合作的内容和方式,但项目后续实施的具体进度及成效尚存在不确定性,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沟通和落实。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跟踪有关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三孚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0月9日

本版导读

201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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