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补充公告

2018-10-09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盛石化”)于2018年09月28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浙江永盛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聚兴化纤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44)和《关于控股子公司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45),现将有关公告内容披露如下:

  一、关于公司收购浙江永盛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及浙江聚兴化纤有限公司各70%股权交易价格的合理性的补充。

  公司对浙江永盛薄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盛薄膜”)及浙江聚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兴化纤”)各70%股权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上述收购标的公司的资产账面价值和本次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如下:

  (一)永盛薄膜

  永盛薄膜从事BOPET薄膜、膜级切片的生产、销售业务。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经营效益较好。本次资产评估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永盛薄膜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永盛薄膜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756,686,414.42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761,760,800.00元,两者相差5,074,385.58元,差异率为0.67%,两种评估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差异较少。

  鉴于收益法是基于对未来宏观政策和BOPET薄膜市场的预期及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BOPET薄膜行业存在一定周期性,未来收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收益法相对于资产基础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故评估机构最终选取更为稳健的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永盛薄膜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1. 资产基础法中主要资产评估增值情况和原因

  永盛薄膜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756,686,414.42元,评估增值521,483,039.00元,增值率为221.72%。主要评估增值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均为对外租赁土地)、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各类主要资产的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1)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增值132,938,883.66元,增值率为169.78%。

  (2)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74,572,538.13元,增值率为83.33%。

  (3)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71,453,860.21元,增值率为63.39%。

  (4)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237,517,547.28元,增值率为169.50%。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①永盛薄膜上述主要资产均系拍卖获得的破产企业资产,账面取得成本较低;②上述破产企业资产在永盛薄膜接手之前已闲置较长时间,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整体工艺设备已不能有效的进行生产经营。永盛薄膜在接手上述破产资产后,对拉膜生产线、分切机、聚合装置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维护改造,对起重设备和压力容器等进行了安全性能提升改造,对生产管道进行了改造,完善并提升了整体工艺设备的生产效能和性能,还对员工宿舍、食堂等辅助用房进行了外立面维护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对拉磨车间、切片仓库、薄膜仓库等生产用房的屋面钢结构进行了改造。上述维护改造事项使得目前的永盛薄膜固定资产整体性能价值较破产清算收购时有明显的提升和改善;③近几年永盛薄膜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有一定幅度上涨;④近几年人工、材料等价格上涨,导致相应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重置价值有所上涨。

  2. 评估结果谨慎性分析

  永盛薄膜从事BOPET薄膜、膜级切片的生产、销售业务,行业内近年发生的与本次评估较为可比的交易案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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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注1:各交易案例市盈率(动态)=标的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业绩承诺期平均年承诺净利润。

  注2:永盛薄膜市盈率(动态)=收益法下永盛薄膜100%股权评估值/未来三年预测净利润。

  由上表,可比交易案例相关标的资产平均动态市盈率为9.99倍,本次评估对应的动态市盈率为5.24倍,低于行业内可比交易案例的整体估值水平,永盛薄膜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具备谨慎性。

  (二)聚兴化纤

  聚兴化纤尚未正式开展经营业务,即将完成改造建设,近期试生产情况良好,预计2018年年底正式投入生产经营。由于聚兴化纤尚未正式开展经营业务,仍处于改造建设阶段,故难以较准确地预测其未来盈利情况,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未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而采用资产基础法对聚兴化纤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聚兴化纤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24,021,553.63元,评估价值112,414,967.78元,评估增值88,393,414.15元,增值率为367.98%。主要评估增值资产为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各类主要资产的评估增值情况如下:

  (1)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7,303,701.75元,增值率为300.84%。

  (2)在建工程一土建工程评估增值31,887,213.87元,增值率为48.22%。

  (3)在建工程一设备安装工程评估增值19,508,772.84元,增值率为23.97%。

  (4)无形资产一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27,840,666.34元,增值率为71.13%。

  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系:①聚兴化纤上述主要资产均系拍卖获得的破产企业资产,账面取得成本较低;②上述破产企业资产在聚兴化纤接手之前已闲置多年,缺乏必要的维护保养,主要生产设备保存情况较差,同时还缺失部分辅助性生产设备,整体工艺设备已不能有效的进行生产经营。聚兴化纤在接手上述破产资产后,对各产品生产线、加弹机和熔体直纺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了维护改造,更换了主要零部件,并增添了辅助性生产设备,又对生产管道进行了改造,提升和完善了整体工艺设备的生产效能和性能。还对办公楼、食堂、宿舍等辅助用房进行了外立面维护和内部局部装修改造。上述维护改造事项使得目前的聚兴化纤固定资产(分别账列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整体性能较破产清算收购时有明显的提升和改善;③近几年聚兴化纤当地土地市场价格有一定幅度上涨;④近几年人工、材料等价格上涨,导致相应建筑物类资产评估重置价值有所上涨。

  二、关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反担保措施的补充。

  鉴于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为海南逸盛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反担保人”)提供了金额为 60,800 万元的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 1 年的担保。为保障担保人权益,反担保人与担保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反担保人为前述融资性担保向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事宜,担保人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后,可向反担保人主张反担保担保权。

  特此公告。

  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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